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205页(211字)
太平天囯高中级女官以及高中级官员配妻之尊称。
盖“妇女以贞节为贵者也”。辛开元年(1851)《太平礼制》:“女丞相、女检点、女指挥、女将军皆称贞人”。
“丞相妻至军帅妻加称贞人。”戊午八年(1858)续修《太平礼制》于女丞相之上增“女贞义、女贞女、女贞福、女贞燕、女贞豫、女贞侯”。出于尊敬,对低级官员配妻亦称贞人。王彝寿《越难志》:“贼之王之妻称王娘,其余有官者皆称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