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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书籍:新编社会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18:48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物资出版社《新编社会学辞典》第386页(604字)

【释文】:

是指国家在公民患病、年老、遇到意外事故等情况下,对公民受到的损失或生活处境的困难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社会保障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1)社会救济。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特殊情况下无生活来源(如洪灾,地震等)的社会成员无偿、直接发放救济钱物。(2)社会福利。国家或社会组织为特定对象(如老人、孤儿、伤残人以至本单位职工)提供生活机构及服务设施,如养老院、孤儿院、儿童村、康复中心、福利工厂、单位托儿所、体育场、文化馆、妇幼保健站等。

(3)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加以保证,由企业、个人(劳动者)、政府三方或其中的一方或两方出资形成基金,根据保险的原则,在被保人(劳动者)因疾病、年老、伤残等减少或中断收入时,对其进行经济补偿,以分担其损失,如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疾病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我国社会保险也称劳动保险。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制度,旨在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社会保证,从而减轻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秩序。

社会保障政策的实行由来已久,早在19世纪末,德国开始实行国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制订了有关法令。

其后社会保障制度在欧美乃至全世界广泛实行。西方国家大力加强社会保障制度,许多国家实行“福利国家”化,力图形成一个“社会安全网”。社会主义国家也极为重视对社会成员的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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