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甲制度

书籍:现代农村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9:58:2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农村经济辞典》第115页(189字)

旧时代统治者通过户籍编制统治居民的一种制度。

早在宋代开始就推行保甲制度。凡乡村居民十家为一小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清代实行保甲制,居民十家为一牌,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这些既是户籍单位,也属民事基层单位。

民国时期,作为地方统治的制度——保甲制度,规定若干户编为一甲,若干甲为一保,通过这种户籍单位实现层次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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