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地租

书籍:现代农村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9:58:3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农村经济辞典》第117页(352字)

封建主向耕种其土地的农民(或农奴)收取产品的地租形式。

是由劳役地租转化来的封建地租的中间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分成制,即农民按其收成的一定比例缴纳地租;二是定租制,即农民按规定的绝对量缴纳地租。在这种地租形式下,农民为地主的劳动和为自己的劳动,在时间和空间上是不能区分的;地主已不是在自然形态上占有农民的剩余劳动,而是占有剩余劳动时间的产品;同时,农民为地主的劳动已不是在地主田里进行,而是在农民租佃的土地上进行;并且,农民为地主的劳动不必在地主的直接监督和强制下进行。

较之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对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改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起了促进作用。

但提高生产率的成果往往被地主攫为己有。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实物地租逐渐为货币地租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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