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协会

书籍:现代农村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9:59:4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农村经济辞典》第123页(412字)

简称“农会”。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1922年首创于广东省海丰县。1927年5月在武汉成立全国农民协会。其成员为雇农、贫农、中农、农村中的手工业工人及贫苦的革命知识分子。革命各个发展阶段的中心任务不同,农民协会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和具有的权限也不尽相同。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广东、湖南等地的农民协会,领导农民运动,是农村中革命专政的权力机关;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农会,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前,具有政权机关的职能,有没收和分配土地、取消高利贷的权力;抗日战争时期,农会的任务是协助抗日根据地政府发动农民进行抗日斗争,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发展农业生产。

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农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农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建设中,在完成土地改革、支援革命战争、发展农业生产、实现农业合作化等方面起过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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