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互助社

书籍:现代农村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10:00:2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农村经济辞典》第126页(416字)

指我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劳动农民以个体经营为基础,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建立的劳动互助组织。

其前身“劳动合作社”1931年首创于江西省上杭县才溪乡,1933年中央工农民主政府颁布《劳动互助社组织纲要》后,劳动互助社得到广泛发展。此社以乡为单位组织,一般是一乡组织若干社,规模较大的则一乡一社。

社员代表大会是社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它选举组织委员会,负责处理社务。社内划分若干小组,作为劳动的基本单位。劳动互助社活动的范围包括:(1)社内一般成员之间的换工互助;(2)社员为孤老农户帮工;(3)社员为红军家属帮工。活动的形式和要求是:(1)参加互助社的农民通过换工互助,调剂劳动力的使用,换工中不能相抵的部分,用现金或实物补足;(2)社员为孤老农户帮工,由该农户供给饭食,不另取报酬;(3)对红军家属实行义务帮工。

劳动互助社不仅对根据地农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而且也有力地支援了革命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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