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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会计制度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0:55:0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7页(567字)

对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补充和修改。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财税体制和财务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和调整,会计制度也相应地作了不少补充和修改。1989年4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89)财会字第19号关于修改重印《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修订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1)会计科目部分。

修订后的会计科目为67个。新增加的科目有:“无形资产”“应收票据”“应付票据”“调进外汇,价差”等科目。

取消的科目有:“应交折旧基金”“应交资金占用费”科目(将“应交资金占用费”的核算内容归并到“应交利润”科目核算)。改变的科目有:将“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改为“其他应交款”科目,将“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科目改为“专项应交款”科目。

(2)会计报表部分。修订后的资金平衡表,不再是三段平衡,而是总额平衡。取消了原制度“资金平衡表”的补充资料(一)部分,将其内容精简后增加了“固定资产和流动基金增减表”,取消了会工10表”应交调节税(或应交利润、应弥补亏损)及企业留利计算表”。

由于工资总额同济经效益挂钩浮动的办法变动频繁,形式不一,取消了会工23表“工资增长基金计算表”和会工24表”工资基金表”。

取消统一报表后,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布置有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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