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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投资基金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15:2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30页(541字)

是指乡镇企业筹集或形成的可以长期持有,有权自行安排使用的自有资金来源。

它包括乡(镇)投资基金、村投资基金、外来全民单位投资基金、外来集体单位投资基金、个人投资基金、国家扶持基金、企业积累基金等。“投资基金”是乡镇企业的一个会计科目,它是指用来反映和监督乡镇企业筹集或形成的各种投资基金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一个帐户。企业收到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时,新的固定资产,增(借)记“固定资产”科目,增(贷)记本科目;旧的固定资产,增(借)记“固定资产”科目,增(贷)记“折旧”科目,增(贷)记本科目;企业收到其他形式的投资时,增(借)记“材料”、“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增(贷)记本科目;企业收到发展基金转作投资时,(减借)记“专用基金——发展基金”科目,增(贷)记本科目。投资者收回投资或分担亏损时,减(借)记本科目,减(贷)记“银行存款”或“应弥补亏损”等科目。本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筹集或形成的投资基金的总额。本科目应按取得或形成投资基金的渠道设置“乡(镇)投资基金”、“村投资基金”、“全民单位投资基金”、“外来集体单位投资基金”、“个人投资基金”、“国家扶持基金”、“企业积累基金”七个二级科目,此外还要根据需要设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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