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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上年利润调整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16:2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32页(368字)

乡镇企业利润分配的第六个层次。

是指乡镇企业本年度决算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有不符合要求需要调整的事项时,在下年度初对本年度利润进行的调整。上年利润调整,有可能需要调增上年利润,并相应增加有关的利润分配项目;也有可能需要调减上年利润,并相应地减少有关利润分配项目。上年利润调整,是对有关上年利润的帐务处理进行的修正,是保证会计核算正确性的重要环节。“上年利润调整”是乡镇企业“利润分配”科目下的一个二级科目,是用来反映和监督对上年利润进行调整情况的帐户。当需要调整上年利润时,应减(贷)记本科目,增或减(借)记其他有关科目;当需要调减上年利润时,则作相反的记录;当调整上年利润分配时,要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专用基金”、“应交款”、“应弥补亏损”、“应付款”等有关科目中。调整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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