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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联营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36:4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20页(436字)

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的联合经营。

包括生产环节、加工环节和购销环节的联营。具体内容有:(1)农副产品生产联营。农村供销社同农民根据当地资源、技术条件和市场需要,商定生产经营项目和规模,农民负责生产,供销社提供资金、物资和技术,并推销产品,利润按商定比例分成。(2)农副产品加工联营。

由供销社同乡镇企业联合经营,乡镇企业提供场地、设备,负责加工生产;供销社提供资金、原料,负责产品推销。盈利按规定比例分成。(3)农副产品销售联营。农民根据联营合同,将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后的一、二类农副产品和三类农副产品交给供销社销售,经营利润按商定比例分成。通过农商联营,供销社把农村各种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分散的商品生产组织起来,同国家计划和市场需要紧密结合,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搞活商品流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这种联营形式的进一步完善,供销社将逐步成为农村供销、加工、贮藏、运输、技术、市场信息的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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