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农副产品运费补贴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37:5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26页(274字)
农副产品的收购企业在边远和深山地区收购三类农副产品时,给生产者补贴的运费。
为了促进三类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收购企业在边远而交通又很不方便的地区和深山区,收购市场需要而又能运得出来的三类农副产品,实行运费补贴办法。其补贴里程一般是由收购点到生产者所在地计算,对产量很大、产地集中、离生产者较远的个别品种,也可以计算到适中的资源点。运费补贴的地区、品种及其具体办法,均由各省和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规定。收购企业支付这项运费补贴,应在“贴补工农业支出”帐户中核算,供销合作社在“支援农业支出”帐户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