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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出在途商品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38:1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28页(374字)

亦称“发出商品”。

在途商品的一种。销货方已将商品起运发出组尚未收到货款的商品。

通常发生于实行送货制的销售中。也包括尚未向购货方收妥货款的直运销售商品。

在会计核算中,如果一个企业既有运出在途商品,又有运入在途商品,可在“在途商品”总分类帐户下设“运出在途商品”二级帐户,同时并按发货批次或结算单位分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发生运出在途商品时,要将其原进价自“库存商品”帐户转入本帐户增(借)方,或直运销售商品付进货款在先、收销货款在后,而当付进货款时要增(借)记本帐户。

运出在途商品收到货款时,除按售价增(贷)“营业收入”帐户外,还应按进价自本帐户减(贷)方转入“营业成本”帐户增(借)方。如果企业于月末统一结转销售成本,则发出商品时,可只进行辅助登记,收到货款时作销售,因而也可不通过“在途商品”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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