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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业原材料明细分类帐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41:5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42页(412字)

在“原材料”总分类帐户统驭下,按原材料品种(类)进行登记的明细分类帐。

饮食业原材料品种繁多,存量不大,进出频繁,本着简化手续,帐不重设,又能达到严密手续制度的原则,对不同的原材料分别进行登记核算。一般采取分主要品种与大类相结合的方法设置明细帐。

对主要食品如粮食、食油、食糖和贵重的山珍海味等,应按规格等级品种设置明细帐,实行数量进价金额核算;对一般鲜活商品如鲜肉、鲜、禽、蛋、蔬菜等,可按类设置数量金额明细帐,实行数量进价金额核算;对一些用量较小、计算困难的辅助材料,如胡椒、味精、酒料、调味品等,可并作一类,设置金额明细帐,实行进价金额核算。原材料明细帐一般采用“三栏式”或“多栏式”,平时按收、发料凭证及收发日期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明细帐可设在财会部门或保管部门。如在保管部门,由保管员登记,财会人员必须经常与保管员联系,指导协助、监督检查核对,保证总帐与明细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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