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53页(223字)
图书售价的调整。
图书销售定价,是由出版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图书定价标准”核定,并印在每本书的版权页和封底上,全国各地书店都必须按定价销售,没有地区差价,除滞销降价外,书店无权改变定价。所谓调价,只是在图书重版时,出版部门按国家现行定价标准,调整核定新价,一般是,价格上调的,原有存书售价不变,售完为止;价格下调的,则属于领导部门规定的政策性调低定价,原有存书也按新价发行,存货损失按通知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