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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大类核算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55:5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02页(639字)

商业批发企业对所经营的商品,按其大类或主要品种核算其经营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

其具体做法和步骤为:(1)将“库存商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帐户,按商品大类或主要品种设立二级明细帐户,以反映各自的进、销、存、结转成本和毛利情况。(2)商品流通费的按子目分户,对直接费用各子目可按大类商品设专栏(如直接费用中的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挑选整理费、商品损耗、手续费等)。发生这些费用时,凡能直接认定属于何类商品负担的,则应直接记入有关大类专栏。不能认定何类商品的直接费用和其余子目的间接费用(如工资、利息、保险费、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等),则在月末统一按合理比例,再向各类商品或主要品种进行分摊。

(3)销售税金仍在“税金”帐户按税金子目(营业税、产品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核算,月末按应税税率摊入有关大类或主要品种中去。(4)月末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税金”明细帐户转平,即分别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各大类或主要品种的发生额和“费用”、“税金”的分摊额,转入“利润”各大类或主要品种明细帐户中去,以便分别按类或主要品种计算其盈亏(即商品经营利润)。

(5)根据“利润”各大类或主要品种明细帐户数字,编制“大类商品盈亏表”。实行大类商品或主要品种核算,有利于及时了解大类商品或主要品种的经营情况,便于发现经营不善和薄弱环节,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管理,扭亏增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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