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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自营加工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03:1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35页(421字)

粮食商业企业附属不独立核算的粮油加工车间,对原粮、油料进行加工或对粮油成品进行再加工制成粮油复制品和熟食品的一种经营方式。

自营加工耗用粮油原料、支付加工费用以及收回粮油产成品,粮食商业企业在会计核算上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采用按实际支出的加工费用计算加工成本;二是规定一个内部加工费标准,按加工数量计算出应付加工费金额作为附营业务收入,抵扣实际加工费用后,即为附营业务利润。后一种处理方法有利于加强企业经济核算。自营加工经营方式适用于地产地销、少量外调、加工量不大的粮食商业企业层基网点。对于一些不能长期保存,不便于长途运送的粮油复制品和熟食品,在不具备工厂化生产条件的基层单位,一般也采用这种经营方式。

独立核算的粮油工业企业在市场上自购议价原粮、油料进行加工制成粮油产成品(包括副产品)自行销售,也称作粮油自营加工。其自行购入的议价粮油原料,在“原材料”科目核算,而不在“粮油原料”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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