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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补农资金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08: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54页(368字)

从乡镇企业纯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地方各级政府支配,用于本地区发展农业基础设施,是支援农业的一项专用资金。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党和国家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柱,国家除在政策上予以大力扶持,如在一定时期内减免税收,提供贴息贷款等外,并从资源、技术等各方面给以大力支持。而发展乡镇企业的资金来源,国家除以支农资金、信贷资金予以资助外,其主要资金系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累资金作为底垫。

国家规定,乡镇企业所得纯收入,除保证自身发展和扩大再生产需要外,提取适当数量,用于发展本地区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增长。以工补农资金,由乡级财政管理的乡镇自筹收入中,统一安排。

集中用于改变生产条件,扶持发展粮、棉、油生产,增加农、林、牧、渔及副产品产量、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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