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81页(237字)
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农村人民公社时期各基本生产核算单位收获的粮食,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和集体扣留以后在社员户之间按人劳比例所组织的分配。
分配方法有:(1)基本口粮与按劳动日(工分)分配相结合。具体做法是将预分粮食总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按人口分,即按劳力强弱和性别、年龄确定基本口粮;其余部分按劳动日(工分)分。(2)适当照顾与按劳动日(工分)分配相结合。具体做法:从粮食分配总数中提取一部分作为照顾粮;其余部分按劳动日(工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