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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支援(社队)投资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16:5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86页(399字)

我国政府对农村社队的无偿财政性投资拨款。

根据社队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原则,支援投资主要用于帮助社队改变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主要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扶植开展多种经营的投资,也有专门用于扶持特殊困难社队的投资。农村社队对国家支援投资必须按规定使用,并由银行或信用社进行监督。

国家支援投资,归社队长期使用,属于社队自有资金性质,在会计核算中要单独加以反映,以反映国家对社队的支援情况及其在资金来源总额中所占的比重。

国家支援投资可以在“国家投资”或“国家基金”帐户及其所属的“生产费基金”和“固定财产基金”等二级帐户进行核算;也可以分别在“生产费基金”和“固定财产基金”等帐户及其所属的“国家基金”二级帐户进行核算。取得投资时,记入有关帐户的贷(或收)方;减少时,记入有关帐户的借(或付)方。各该帐户的余额表示可供无偿使用的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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