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98页(190字)
称“基本生产核算单位”。
我国农村人民公社内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直接组织生产和收益分配,并在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经营单位。在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的情况下,一般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也有少数地区以生产大队或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基本核算单位对其所有的土地、牲畜、农机具、山林、水面、草原及生产经营安排都拥有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