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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联合试车费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28:0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434页(507字)

单项工程(车间)在交工验收前,进行负荷联合试车所发生的费用大于试车收入的差额。

内容包括:试车所消耗的原料、燃料、油料和动力的费用,机械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及其他物品的费用,以及施工单位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的工资等。不包括单机试运或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所发生的费用。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概算中所列联合试车费用,是预计试车费用超过试车收入的差额部分。

建设单位应按计划指标控制各项支出,同时,认真核实和组织试车产品销售收入,保证负荷试车任务的顺利完成。试车收入大于试车费用部分,应作为基建收入,按规定使用。负荷联合试车分为建设单位自己进行和委托生产单位进行两种,建设单位财务上应采取不同的方法核算:(1)自己试车发生的各项试车支出,列入待摊投资;发生的试车收入,应存入银行。试车收入小于试车支出的净损失,作为待摊投资完成额,和其他待摊投资一起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试车收入大于支出的纯收入,作为基建收入处理。(2)委托生产单位进行试车所发生的支出和试车收入,由生产单位核算。

试车结束后,根据生产单位的转帐通知,将净损失列入待摊投资;如为试车净收入,作为基建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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