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434页(269字)
建设单位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已交付给生产、使用单位的各项财产。
包括固定资产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其内容包括:(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传导设备等固定资产。(2)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等需要安装设备的固定资产。
(3)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4)役畜、基本畜禽、林木等财产。交付使用财产是基本建设的最终成果,是反映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主要指标。
其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