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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直接费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31:0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445页(502字)

预算定额和间接费定额规定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费用。

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直接耗用的水、电、蒸汽等费用;因场地狭小等特殊原因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按照井巷工程辅助费定额计算的井巷工程辅助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指原始森林地区、海拔2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铁路、公路工程行车干扰费;送电工程干扰通讯保护措施费;以及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等。这些费用如能分清受益对象,可直接计入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如分不清受益对象,可按实际用量、定额用量、预算费用或工料实际成本,编制“其他直接费分配表”,将各项费用分配计入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各工程耗用的水、电、蒸汽等,如由企业辅助生产单位供应,应将发生的各项费用先通过“辅助生产”帐户核算,然后根据各成本核算对象耗用数量分配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

如由外单位或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提供,可根据有关结算凭证,按实际结算数记入“工程施工”帐户和有关工程成本的“其他直接费”项目。

各项其他直接费,在预算定额中,如果分别列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项目,也应在相应的成本项目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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