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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赤字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52:1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499页(607字)

亦称预算赤字。

是指国家预算执行的结果表现为年度预算支出大于年度预算收入的差额。因为这个“差额”在会计上通常用红字表示,记在帐簿的收方,故称为“财政赤字”或“预算赤字”。国家预算的执行结果不是结余,便是赤字。

正如克思所指出的:“每一个预算的基本问题,是预算收支部分之间的对比关系,是编制平衡表,或者为结余,或者为赤字,这是确定国家或者削减,或者增加税收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67页)财政赤字有两种:一种是硬赤字,即不可弥补的财政收支差额。这种差额是由“经常财政收入+债务收入-经常财政支出”这一公式而产生的。

也就是说,这种差额是把税收,国营企业上缴利润,其他财政收入,国债收入(包括内债收入与外债收入)加在一起同财政支出相平衡而得出的。这种赤字实际上是入不敷出的硬缺口。

苏联、日本、南斯拉夫、泰国、巴基斯坦、印度、芬兰及我国采用预算平衡方式所产生的预算赤字,就属于此种。另一种是软赤字,即可弥补性赤字。这种赤字由“经常财政收入-经常财政支出”这一公式产生的。即不把国债收入列为经常性财政收入。

由此而产生的财政赤字可以以债务收入作为弥补来源。因此,这种赤字即使占财政收入的百分率大一些,也不致于引起超货币发行。目前,美国、英国、法国、西德等国采用预算平衡方式所产生的预算赤字就属于此类。可见,两种财政赤字,是由两种不同的预算平衡方式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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