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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结算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02:2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16页(378字)

同城结算方式之一。

是付款单位签发的通知银行支付现金或办理转帐结算的一种结算方式。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现金支票可用于向银行提取现金,也可用于办理转帐。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结算,不能提取现金。支票一律采取记名式,有效期为3~5天,不能转让流通,支票上须写明用途。转帐支票结算的收付款双方,可在同一银行开户,也可在同城范围的两个银行开户。

与收款单位持支票到自己开户银行办理转帐时,收、付款双方在同一银行开户的,帐务处理应先付记付款单位帐户,然后收记收款单位帐户,若收、付款双方不在同一银行开户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应将支票提出,参加同城票据交换,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收到交换提回的转帐支票,付记付款单位帐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约定时间未收到退票,即表示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已认可并已付帐,即可收记收款单位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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