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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预购定金贷款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10:2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34页(311字)

我国银行对商业企业按国家规定预购主要农副产品支付定金而发放的贷款。

国家为了掌握重要农副产品的货源,以满足市场、生产和外贸的需要,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对一些主要农副产品实行预购。由农副产品收购企业与生产队,专业户或个人签订预购合同规定交售任务,并预付一部分定金。银行根据预购定金支付情况,在国家批准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农副产品预购定金贷款。这是以预购合同中规定的农副产品为保证的一种预付性质的贷款,应专款专用。

贷款期限根据预购农副产品的生产季节和预购合同的要求确定,一般从贷款之日起,至收购农副产品时为止,最长不超过一年。在收购农副产品的同时收回预购定金,银行相应收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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