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储蓄原则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22:1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57页(336字)

是银行根据国家的储蓄政策制定的工作准则。

我国银行的储蓄原则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这个原则的核心是存取自由、支付利息。

就是说公民的存取款不受任何干涉和限制。银行对存款支付利息是国家对群众节约储蓄,支援建设的一种物质鼓励。

它是存款人的合法收益,受法律的保护。银行对储蓄存款的帐户、金额、开户时间、地点,使用的签章和存款用途等要保密,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查询或干预。

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因审理已立案的案件,需要查询个人储蓄存款时,必须向银行提出正式书面证明;要求停止支付或处理储蓄存款时,必须向银行提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并经县、市级以上的银行的同意才能办理。没收罪犯储蓄存款时,须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书办理。

上一篇:储蓄政策 下一篇:新编会计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