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事业单位奖金税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30:4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75页(650字)

对事业单位发放的各种形式的奖金,就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部分征收的税。

设置事业单位奖金税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事业单位向经济自主、经费自给过渡,使其有计划地逐步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并从宏观上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

事业单位奖金税,以在银行单独开设帐户的事业单位为纳税人。凡从事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文化、文物、艺术、体育、新闻出版、通讯、广播、电视、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海洋、水产、畜牧、地质勘探、地震、测绘、规划、设计、商品检验、物资储备、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公路养护、园林绿化、市政建设、房地产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等,均属于事业单位奖金税的征收范围。国营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不包括由国家核拨经费按事业单位进行工资改革的事业单位),国家不核拨经费的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不属于征收事业单位奖金税的范围。事业单位奖金税的纳税人超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多发的工资和奖金,均属于应纳税范围。即:用取得的经济收入开支的各种奖金性质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实物奖励,以及从各种资金渠道发放的各种奖金、实物奖励和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多发的各种奖金性质的工资、津贴、补贴、酬金(含收入分成)等,都应计算交纳事业单位奖金税。但按国家规定经批准发放的各种津贴以及副食品补贴、价格补贴等,不交纳事业单位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以其年度发放奖金总额为计税依据,比照国营企业奖金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征。

上一篇:纳税程序 下一篇:新编会计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