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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特种存款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40:5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99页(438字)

以可以自由兑换的各种外汇(含外钞)按外汇汇率兑换成人民币存入外汇银行的人民币存款。

这种存款的特点是:(1)存款的对象是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馆、商务代表处、驻华的国际组织、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团体、设在中国境内的“三资企业”、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以及持有现汇留成的国内居民。(2)存款的来源必须是国外或港澳地区汇入的外汇或携入的外钞,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入帐。

(3)存户可持银行签发的六个月有效期内的“兑换水单”,将存款本息按支取日的外汇卖出价自由兑还外汇支用,毋需经过“批汇”。(4)转存一般人民币存款户或支取人民币现钞时,可享受侨汇优待,但一经转存一般人民币存款户或支取人民币现钞后,即不得再存入人民币特种存款户,以防套汇。

(5)存款为记名式活期存款,分“支票户”与“存折户”两种。支票户,因存款银行服务成本高,不计付利息。

存折户,按规定利率计息,直接入帐,相应增加存款余额并复利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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