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外汇人民币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45:5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10页(420字)

在国际结算中以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单位的外汇。

为了避免外国货币汇率剧烈浮动给我国国际贸易带来不利的影响,从1968年4月起我国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时,开始使用人民币计价成交。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为便于与我国国际结算的进行,先后与中国银行签订代理人民币业务,并用双方约定的自由外汇购买人民币在我国内外的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活期存款帐户,用以办理双边贸易和非贸易结算。帐户余额可在开户行国内银行之间划拨、转让,并可随时兑还双方约定的自由外汇调出我国,但不能向第三国划拨、转让。用于国内流通使用的人民币与外汇人民币的面额等值,但因国内人民币只能用于国内市场流通使用而不能充作对外支付手段,而外汇人民币虽用于对外计价结算,亦只限于帐面收支结算,而不能流通于国际金融市场。既然外汇人民币是充作对外计价结算单位的外汇,所以,它与国内人民币之间的相互兑换,亦须通过“外汇买卖”(或兑换)科目核算,比价为1:1。

上一篇:外贸贷款 下一篇:新编会计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