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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49: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17页(642字)

通过加工后再进行出口的国际贸易。

加工贸易形式很多,常见的有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装配业务等。(1)来料加工:由国外商人提供全部或部份原材料和辅料,利用国内的设备和劳动力,按指定的质量、规格和款式进行加工,成品交外商销售,加工单位只收取加工费用。

来料加工做法较多,主要有以下三种:①由外商提供加工所需的一切原材料、辅料、包装物料和主、配件。加工单位只负责加工,来料和成品都不计价,加工单位只收取加工费。

②由外商提供加工所需的一部份原材料、辅料和包装物料,来料和成品分别计价,来料的价款从出口货款中扣除,余额作为加工费用。③外商除提供所需的原材料、辅料外,还提供了一部分机器设备、工模具、包装机械等,价款也从货款中扣除,或从加工费中扣除。

(2)进料加工:进口原材料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又称以进养出。这种贸易方式下,原材料进口要支付外汇,成品出口收取外汇,进出口不相互抵销,是独立的单笔贸易。这种贸易方式一般适用于下列情况:①国内生产该类产品的原材料不足,而生产能力有余。②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销路较好,进口原材料价格低于成品价格。这种贸易方式可以借助国外资源发展国内经济,增加外汇收入。(3)装配业务:由外商提供装配所需的设备、技术、元器件和零部件,由国内装配单位装配成成品,交给外商,装配单位收取装配费(工缴费)。

目前,我国开展的装配业务一般采用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设备的办法,设备价款从装配费用中分批扣除,把装配业务和补偿贸易结合起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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