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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标价法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59:4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35页(362字)

亦称应收报价法。

以一定单位(一,百,万,十万)的本国货币(简称本币)为基准折合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简称外币)。由于是计算付出一定单位的本币后能换进多少外币,所以亦称应收报价法。在间接标价法下,一定单位的本币数额固定不变,而折合的外币数额则随本币或外币的币值变化而相应的变更。

当一定单位的本币能兑进的外币数额比原先增多时,表明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反之,当一定单位的本币能兑进的外币数额较原先减少,则表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外汇汇率与本币的对外价值成反方向变化。伦敦外汇市场一直采用间接标价法,美国原是采用直接标价法,后来由于在国际贸易中用美元计价,支付的比重越来越大,故于1978年9月1日起,除对英镑外汇仍采用直接标价法外,对其他外币汇率一律改用间接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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