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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货币单位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03:0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41页(571字)

欧洲货币体系中新创设的一种记帐单位。

它是由欧洲经济共同体九国货币按一定份额加权平均计算后确定。各国货币在“欧洲货币单位”中所占的权数,取决于该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占共同体贸易总额的比例。当成员国的货币升值或贬值后,其在“欧洲货币单位”中所占权数亦随之改变。

根据欧洲货币体系协议规定,在欧洲货币体系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对各成员国货币所占权数重新研究和调整一次,以后每隔五年再重新审查和调整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调整,但权数调整要使各成员国都能接受,并且不改变“欧洲货币单位”的对外价值。各成员国货币与欧洲货币单位之间都订有一定汇率,当一个成员国货币对欧洲货币单位的汇率发生变动时,该国货币与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货币汇率也随之浮动,所以欧洲货币单位不仅是决定成员国货币之间中心汇率的标准,还是衡量各成员国货币币值差异的“显示器”;它既是各成员国与“欧洲货币基金”(EMF)之间信贷交易的计价标准,又是各成员国货币当局之间的结算手段和整个欧洲经济共同体财政预算的结算工具。因此,欧洲货币单位已经不仅仅是充作记帐用的名义货币单位,实际上已是用于各成员国之间的清算货币和储备货币。

近年来我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对外汇率中也已挂出人民币对“欧洲货币单位”的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它已成为外汇会计核算中的一种新的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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