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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贸易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07: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62页(456字)

亦称租赁信贷。

出租方以租赁形式,将商品交付承租方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按期收取租金的一种贸易方式。现代经济活动中的租赁贸易,是租赁公司向国内外用户出租动产的一种业务。这些动产的价格一般比较昂贵,如电子计算机、飞机、船只、汽车、采矿设备、纺织机械、农业机械等,近年来又扩大到成套工厂和大型成套设备。租赁贸易下,在租期内,动产的所有权归出租方,使用权归承租方,承租方可以利用动产的收益偿付租金,减少了投资费用。

同时承租方可在租赁期内更换设备,经常使用新技术。租赁期满后,既可将动产退还出租方,又可以低租金继续租用或低价买入。

因此,租赁贸易实质上是商品信贷和资金信贷的结合。目前,租赁贸易在国外迅速发展,从事租赁贸易的公司一般有三种类型:(1)专业租赁公司。

自筹资金专营租赁业务,从制造商购买设备后,向用户出租。(2)金融租赁公司。银行或保险公司附设的公司,自筹资金或利用银行资金,向制造商购买设备后,向用户出租。(3)制造商租赁公司。

本身是制造商,以自身产品向用户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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