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85页(210字)
合营企业的合营各方在筹办时协商各自出资的比例标准,应在合营合同、章程中加以确定。
它是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衡量尺度。合营企业的利润分配,要以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作为分配的依据。企业解散时,剩余财产的分配,也是以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作为分配的依据。
出资比例的大小表示合营各方对企业承担责任的大小。
我国《合资法》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