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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拨付所属企业资金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15:4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99页(501字)

合营企业将其资金拨付给所属企业。

由于附属企业是属于投资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会计报表要由总公司进行汇编,因此,尽管附属企业是独立的核算单位,但与一般被投资企业在性质上有所不同。为了便于区别,对拨付所属企业的资金就不用“长期投资”科目,而要单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进行核算,附属企业则应设置“公司拨入资金”科目进行核算。“拨付所属企业资金”科目用以核算企业拨付所属企业的资金。借方登记拨付款,贷方登记收回款,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拨款。“公司拨入资金”科目是附属企业用以核算总公司的拨款,贷方反映拨入的资金数,借方反映拨款的上交数,贷方余额为附属企业尚保留的拨款数额。合营企业在编制年度会计报表时,应将附属企业的会计报表汇编在内。这时,应将合营企业报表上的“拨付所属资金”项目上的数字与附属企业报表上的“公司拨入资金”项目上的数字相互抵销,以免重复计算。如果合营企业的分公司设在国外,以当地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将分公司报表上“公司拨入资金”项目的外币金额,按原记帐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与公司报表上“拨付所属资金”项目的金额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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