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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面汇率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16:1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701页(652字)

按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汇率所确定的汇率。

外币帐户金额减少时,要按帐面汇率折合为记帐本位币入帐。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帐面汇率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等方法进行计算。对以外币结算的往来款项的减少,也可以按原入帐时的汇率作为帐面汇率。

用先进先出法确定的帐面汇率,是假定先入帐的外币款项先支出,按记帐的时间顺序,依次减少不同的帐面汇率。采用这种方法,每次记帐时,都要查找有关外币帐户款项增加时的汇率,实际业务处理上比较麻烦。因此,只有在外币业务较少的企业,采用这种方法比较合适。

用加权平均法确定的帐面汇率,有移动加权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两种。移动加权平均法,就是每增加一笔外币款项就要重新计算一次帐面汇率。

计算公式为: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就是在月末一次计算帐面汇率。在外币款项减少时,都使用同一汇率计算。

计算公式为:

按原入帐时的汇率进行换算的方法,又称专认法。外币往来款项的减少采用这种方法较好。

因为把原来入帐的汇率作为帐面汇率,可以避免出现帐面上外币数额已经冲销,而换算的人民币数额还留在帐上或出现红字的情况。合营企业的帐面汇率一经确定,就应遵守“致性”原则,不得随意改变,以便各期损益具有可比性。如需改变,应在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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