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702页(245字)
中方核算会计科目之一。
用来核算合营中方向合营企业应收取的场地使用费和场地使用费的解缴情况。它属于资金来源类科目,贷方登记合营企业应缴给合营中方的场地使用费。借方登记已上缴当地财政部门的场地使用费。
贷方余额表示欠缴的场地使用费。合营企业应按季向合营中方交纳场地使用费,由合营中方上缴财政部门。其中属于合营企业新征用土地的场地使用费,由财政部门交当地建设银行专户存储。属于合营企业中方原来占用场地的使用费,应由财政作为“中外合营企业收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