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727页(234字)
指除通货和可转移的存款以外,以存款的凭证所代表的对货币机构、其它金融机构和政府组织的一切债权。
一般系指储蓄银行的存款、小额的股份,或由储蓄和放款协会、房屋互助协会、存款互助会等发行的类似存款的证明,包括通知存款和即付存款等。一般在国民经济核算统计中应划分为本国与外国通货形式的存款和常驻机构与非常驻机构的负债及资产的存款。
为了组织对其他存款的收、支、结存情况的管理,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都必须设置“其他存款”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