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准法人企业主收入提款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25:3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753页(294字)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收入和支出帐户所描述或列示的准法人的金融和非金融企业所有者,从企业的业主收入方面的提款。

原则上应该是从准法人企业的营业盈余和财产净收入的合计中对业主的实际支付。但事实上由于企业的安排和会计处理,很难得到业主提款的准确数据。在这种情况下,提款的最大限度为准法人单位的净收入,只限于与收入和支出帐户有关的交易。

准法人企业的所有者为了补偿企业的亏损,应作为业主收入的负的提款处理(假如业主提供弥补亏损资金)。如果是政府企业,亏损的弥补则应归入津贴类。如果提款超过单位的净收入,乃至出售固定资产和金融资产,则应作资本转移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