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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28:1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766页(477字)

在生产经营资金之外,具有特定来源和用途的资金。

资金来源主要有:由财政和企业主管部门拨给的专用拨款;企业从产品成本中提取和从利润留成中形成的专用基金;由银行贷给的专用借款;企业在结算中临时吸收的各种专项应付款等。专项资金的实物形态是专项资产,其具体占用形态有:专项存款、专项物资、专项工程支出和专项应收款等。专项资金具有与生产资金不同的特点,是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之外的资金,一般不参加生产经营资金的周转,具有独立的运动形式。

专项资金的使用都是一次性支出,不要求取得补偿,也不可能返回,一经使用,资金便退出企业。

各种专项资金都有其各不相同的专门用途,除财务制度允许合并使用的以外,都必须专款专用;各种专项资金的形成和提取都有专门的规定,对专用拨款都规定有特定的拨款对象和条件,对专用借款都规定有特定的借款项目和条件,对专用基金都规定有一定的提取比例。由于专项资金的这些特点,企业必须专门组织专项资金的核算,反映和监督企业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和使用情况,促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形成各项专项资金,并有计划地按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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