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977页(214字)
是一种按照持有人的权利可以换成本公司普通股票的债券或优先股票。
它一旦换成普通股票之后,就不能再同债券或优先股票调换。可调换证券与普通股票进行调换的比率可以用调换价格或调换率来表示。在可调换证券出售后,通常都要随着股票的分割或股利的分配,调整其调换价格。
假设普通股票一股分割为二股时,其调换价格也将随之降低50%。
这种规定保护了可调换证券持有者的权益,一般称为“反产权削弱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