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025页(180字)
按本金的担保来划分的一种公司债。
是由一公司为另一公司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或进行背书而发行的债券。凡一公司通过购买、合并、租赁或控制大部分股权等方式,而取得另一公司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承担该公司的债务,包括原发行的公司债,称为承担公司债。如不用保证方式而对公司债券作背书者,则称背书公司债,其性质与保证公司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