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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资产负债表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27:0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030页(566字)

宣布破产企业将属于其的全部财产进行估价后据以编制的资产负债表。

此表反映破产程序开始日破产企业所有财产的实况。因此,它同清算资产负债表一样,不承认其中不能变现的资产项目。在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的情况下,其差额要以“剩余”(surplas)项目表示。

然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负债总额总将多于资产总额,其差额则以“亏空”(deficit)项目表示。

在破产财团的财产中也往往含有第三者的财产。这些第三者有依法收回其有关财产的权利。

因此,尽管会计上不一定认为第三者的财产应该列入破产资产负债表,而法律上却认为应该列入。另外,在破产财团中有些债权人(如有破产企业某项资产作为担保的抵押贷款人、有其某项资产留置权的债权人等)拥有除外权(right of exlusios)。所谓“除外权”,就是可以优先收回债务的权利。拥有除外权的债权人,可以不按破产程序行使其权利,这些情况必须在破产资产负债表上对资产项目与负债项目进行分类时明确反映出来。因此,它不能象一般结帐资产负债表那样按照流动性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而要按照法律观点进行资产项目的分类。由于同样理由,破产资产负债表上的各个负债项目也应按照债务的法律性质加以分类。

办理破产手续所需支出的费用,应以其估计额作为准备列入破产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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