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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算外国货币损益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27:2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031页(626字)

指跨国公司或在国外没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各种以外国货币计价的报表换算成总公司本国货币所产生的外币兑换利益或损失。

国外分公司要定期地,尤其是在上年度终了时要将它的试算表、期末存货、收益表、资产负债表及总公司往来帐户的明细表报送总公司。总公司要将国外分公司的帐、表换算成本国货币金额,才能编成联合财务报表,同时将分公司的净收益记入总公司的帐户。由于各类项目使用汇兑率不同,例如通常将流动资金、流动负债按期末当时的汇兑率换算,期初存货则按期初汇兑率换算,固定资产按购置资产当时的汇兑率换算,营业收入和费用帐户按平均汇兑率换算,因而使分公司平衡的借贷方形成不平衡。

为了使其平衡,就要通过“换算外币收益”加以调整。

调整数列入借方的为“换算外币损失”,列入贷方的为“换算外币利益”。对于换算外币损益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1)均予入帐。

即凡是兑换损失皆视为营业费用,对兑换利益则视为营业收入;(2)不予入帐。认为兑换损益只是一个调整数而已,结帐以后,总公司与分公司均不会因换算而取得利益或损失,故换算损益不予入帐;(3)作为递延项目处理。

认为外币兑换率时常变动,本期换算的损失或利益到下期有可能损失变成利益或利益变成损失,因而递延冲抵;(4)损失或利益分别处理。

即按照稳健主义原则,换算损失记作本期营业费用,而换算利益不予处理,或者把换算利益转入“暂记”帐户,待以后年度发生换算损失时再予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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