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控股公司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30:4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046页(671字)

亦称“持股公司”、“股权公司”或“母公司”。

“附属公司”或“子公司”的对称。指控制其他公司股权,掌握其经营管理大权的公司。

控股公司控制其他公司股权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1)在公开市场上购进附属公司的50%以上的股票;(2)从公开市场上用本公司发行的股票换入附属公司的50%以上的股票;(3)让一家附属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票而成为它的持股公司,从而间接控制这家公司,(通常称为非合并子公司)。控制其他公司股权,在理论上是指掌握了有投票权的普通股50%以上,但在附属公司具有相当规模,而股份又比较分散的情况下,往往控制了30%左右的股权,有时甚至25%左右就足以有效地对付那些过于分散的股权而左右局面,达到控制的目的。一个母公司之下有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形式称为单层次的控股关系;作为母公司之下的子公司,本身又对另一些公司有控制股权,依此扩散,则称为多层次的控股关系。控股公司按其业务的性质,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单一性控股公司,它专门从事管理控制其他公司的活动,而自身不经营实际业务;另一种是混合性控股公司,它除了从事管理控制其他公司业务外,还同时兼营某些实际业务。

控股公司的作用在于:可以在短时间内加速资本的积聚与集中;可以取得对其他公司的控制权,而所需资本少,且比购买和合并手续简单;可以将所控制的公司经营多年、代价甚巨的商誉保存下来;可以回避某些国家法律上有关禁设外资企业的规定进行投资等等。但是,由于控服公司与其附属公司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它向政府缴纳的税额要比几个公司合在一起为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