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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法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37:4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079页(417字)

西周王朝岁出的分项会计方法。

西周王朝会计部门由司书掌握汇总会计籍书,由其所属的职内掌岁入分项会计籍书,职岁掌岁出分项会计籍书,职币掌余财分项会计籍书。凡需岁出,由财用者凭职岁所出式法到财物保管部门领取。式法一般为一式二支竹简,一简给财用者,作为财物收支凭据,另一简留作登记会计籍书的凭据,亦作为审查的凭据。在西周王朝的官厅会计核算中,式法有了初步原始凭证的作用,它体现了王朝对各项收支所作的规定,是具有法定性质的书面证明,是承担货物出入责任的原始凭证。

西周王朝由冢宰所属的大府掌现金及财物的保管和出纳,《周礼·天官·大府》载:大府“掌九贡,九赋,九功之式,以受其货贿之入。”即凭“式法”控制财用的出入;“凡官府都鄙之吏,及执事者受财用焉。凡颁财,以式法授之。”即财用者领取财用时,须先取得“式法”,经过审核,而后支给。可见,“式法”在经济活动中贯彻始终,在行使经济权力中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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