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140页(204字)
指审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审计的项目或在审计监督活动中所审查的具体经济业务。
国家审计署发布的(86)审综字第357号文件即关于印发《审计项目计划编制试行办法》的通知中对审计项目作了具体规定。1986年6月7日审计署关于执行审计工作试行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凡正式发出通知的审计事项,不论有无问题,均应写出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和结论,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