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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审计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53:3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156页(407字)

对有关部门办理委托、代理、租赁、咨询等业务活动的审计。

审计的要点是:(1)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审查。检查资金来源与运用是否符合规定,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中属于基建性质的,是否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利率的浮动和收费标准是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2)委托贷款的审查。

委托贷款合同和协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坚持了先存后贷的原则。(3)租赁业务的审查。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和协议,手续是否完备合法;租用的设备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纳入更新改造计划;银行是否坚持了“先到货,后付款”原则;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金额收取租赁费及利息等。

(4)其他信托业务的审查。主要是对汇票承兑与贴现、代保管、代理收付、咨询和抵押业务等进行审查。

要根据业务的不同性质,分别确定审查重点,主要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具体,双方职责是否清楚,手续是否健全,资金、证券、贵重品和物资是否有安全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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