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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夫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56:0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167页(427字)

周朝的官制。

《周礼》载:周王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统称六卿,天官为六卿之首,冢宰为天官之长。天官以下设两个主管部门,一是财物保管部门,由天官所属小宰中大夫掌管国家的财政筹划和王朝的各项支出;二是会计部门,由天官所属司会中大夫掌管,负责政府的岁入和岁出的汇总。会计里的审计工作,由司会负责。此外,由宰夫负责政府的审计工作。

宰夫的职责就是协助小宰,详考每月财物的出入情况。《周礼、天官、宰夫》记载:宰夫“掌治法以考百官府、郡、都、县、鄙之治,乘其财用之出入,凡失财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诏冢宰而诛之;其足用长财善物者,赏之。”“宰夫有权考其出入,而定刑赏。”“乘”是稽核的意思,即宰夫掌理治朝之法,稽查财物出入情况,监视群吏执行朝法,维护国王利益。发现违法之事,宰夫可越级向天官以至国王报告,予以惩治。宰夫之职掌对后世有深远影响,后来财计稽查之权的发展,以及独立审计机构的设置,与宰夫职掌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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